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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esser artists borrow; great artists steal. -Pablo Picasso


藝術設計確實少有完全的原創,也是原創可貴和價值高的原因,但即使大家借鑒來借鑒去,在專業知識與發展度高的地方,只有借鑑完而不會讓人聯想到是借鑑誰的人,作品又給人耳目一新的原創感,才有資格謙虛的自我調侃說:「藝術設計本來就是靠抄來抄去。」的玩笑話;但如果借鑑完馬上被人聯想到是別人的作品風格還強說是原創,而所有藝術創作人都是這樣思維,會導致創作上每個藝術設計者都高度雷同,一切了無新意,那藝術設計將會變得非常無趣。


抄襲的界定有很多方面,所以我個人在判定上還是相當謹慎的,就連之前戰「集集火車設計的石虎醜聞」,雖然那位設計師被許多人指責為抄襲,但是我完全沒有關注她有沒有抄襲,而只是反對她以旅美名校為專業招牌,卻運用包裝行銷的方式,將許多事情1說成10,例如:買圖說自繪、借鑑說原創、自稱LoL幕後推手甚至是大品牌的design lead;但事實根本都不是她所言,卻用這樣的方式將自己的設計能力捧高,後來還又接連有其他負面行為,所以同樣是旅美學習的我,才以專業知識與創作者道德去發表我的看法。


然而,在創作者沒有不斷強調「原創」,而使用的設計概念又是隨處可見的通俗Idea,也能解釋為二創、參考或是借鑑,甚至是剛好與巧合,畢竟一個想法不一定是一個人才會有的,而觀看者可以選擇喜歡或是覺得是別人用過的Idea所以不欣賞,但要說是抄襲就是不成立的,除非這個設計理念的出處只有一個,而借鑑這個想法的人卻不斷標榜自己是原創設計概念,那才有些微的可能被認定是抄襲。



2018年3月的時候,我被Bleacher Report 接觸,他們需要我繳交作品集來審核是否能雇用我,當然我有連續兩年為他們的插畫專案服務;不過當時繳交的作品集就有左邊的個人插畫創作(內馬爾傷癒復出),時隔3個月以後,發現BR發出來相同概念的插畫,我能說抄嗎? 就算BR使用我已經發佈的個人創作概念很相似,但他們就是宣傳新聞媒體,花錢請其他設計師畫到跟我個人創作的idea重疊了,雖然我內心有些不舒服而且時間靠太近,但也不能說別人抄襲我。 原創是可貴的,而我這個概念的靈感,是來自我媽在我外公過世時的夢境,所以算是我偷了我媽的原創概念,不過這概念其實有些電影也有,不能說是我的原創標誌性概念與風格。


2019年NBA季後賽的時候,拓荒者隊球星Damian Lillard投進致勝球後的一個電視畫面相當有趣,也印入所有籃球迷的腦海中;後來拓荒者隊淘汰,勇士隊贏球的時後,美國兩大媒體都發表出同一個概念的插畫與電修,所以到底是誰抄誰呢? 還是他們兩家媒體都抄襲那個電視畫面?又或是這些人是否該標出一下他們「參考圖的出處」?如果熟知智財權和藝術設計關於借鑑、參考或是模仿等行為與使用法條的人,都不會有這些疑問,也不會有— 標出處魔人行為。

人是會有相同相法、共同記憶和概念的,絕對是有碰巧的時候。



再回到鄭運鵬競選主視覺設計,這件專案的設計的發想概念是一直被不斷被借鑒的(因為是個廣泛使用的發想概念,所以說致敬不太貼切),既使兩個月前的日劇行銷團隊使用了,他們也並非原創,尤其專案行銷團隊與執行者之間的溝通,沒有接過藝術設計案的大眾也一定不知道吧?(可以來上我的插畫專業接案課程就會知道了!🙈) 
所以藝術設計教育如果今天能受到政府和教育部真正的重視與了解,就不會有今天這個覺得設計師「抄襲」的事件發生,所以請重視基本藝術設計教育,不要再拿去上什麼國英數了好嗎?


不過這件事情發生也是滿湊巧的,前幾天我才在戰中國日報的插畫師;事情是因為那位插畫師知道我是插畫經紀人的身份,又知道曾經與美國蘋果談過合作,想要問我能不能把他的作品介紹給蘋果的行銷團隊;我就直白的說他和另外兩個中國日報的插畫師畫風很像Victo Ngai,而國際上比較好的藝術總監如果想要這樣的風格,只會想要雇用Victo Ngai這樣的風格原創插畫師,不會想找她的影子幫忙,除非不得已,尤其Victo已經跟蘋果合作過,他們更會想要與非Victo風格的人合作。

 

結果那位插畫師就爆氣開始說他們自己是原創的,Victo不是原創的,還開始瞎說Victo不好之類的無腦讓人反感的話,那些話要是說給其他專業知識和市場資訊含量低的人聽就算了,但是說給我這個在紐約插畫圈打滾觀察過,又是看著Victo為人和風格演進的人聽,只會覺得這樣畫別人風格還在亂扯的人也太糟,難道中國日報插畫師們的素質都這樣嗎?

後來我上網查,就看到他們主要的插畫師就是受到Victo啟發,然後畫得非常類似的風格,若要說借鑑也有點過度借鑒了,借鑑到Victo都忍不住po文,然而中國日報是中共宣傳部旗下的,所以那篇發文後來不知道什麼原因下架。

在此也分享一下我在Richard Solomon插畫經紀公司實習的時候的小故事:
 當時在紐約插畫師公會的2014年度展上,我第一次看到Victo Ngai 倪傳婧的插畫,還不知道她是來自香港,以為是哪位男性插畫師,在內心驚嘆中突然發現Richard Solomon就站在我旁邊,然後開始感慨到沒搶到Victo的經紀權很懊惱;而Victo以她原創的風格已經從2012年開始就在北美封神,但還是會被冠上「小Yuko」的名字,然而並不是因為她借鑒Yuko過度,而是說創作實力。那因為當時看到她真的太屌了,所以我也有在創作上借鑒過Victo的風格創意,不過大家在我的創作中看得出來嗎?但我只是借鑒了元素。

其實國際級的創作者都會極力想避免自己跟別人有雷同處,就算是只有20%能讓人聯想到另一個人的畫作,都會想辦法擺脫掉這20%。

我身為一個插畫專業碩士學者,分享的資訊從來是以客觀發生的事實為主,如果創作時是參考,就不要說自己是原創者,因為專業人士還是相當多的,而參考借鑑後,請轉化成自己的風格,不要讓人可以直接聯想到你模仿借鑒的藝術設計者的風格。

大家一起了解更多一起進步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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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Yu-Ming Hu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